法院裁定荷兰公民有合法权利免受气候变化的影响。 Moyan Brenn / Flickr / Wikimedia Commons, CC BY
在一个 里程碑式的裁决,海牙地方法院已命令荷兰政府采取更多行动,以减少其温室气体排放。
判决结果是胜利 Urgenda,将案件提交政府的非营利组织。 该决定将使25相对于2020水平的荷兰排放量至少下降1990%,而不是之前的14-17%目标。
这是第一个成功的气候变化行动 侵权法 法院首次根据对其人民的照顾责任确定了适当的减排目标。
这样的案件可以在澳大利亚提起吗? 对澳大利亚如何定位于气候变化的广泛影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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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说了什么?
Urgenda代表886个人提起诉讼,理由是荷兰宣布的减排不足以保护其人民免受危险的气候变化影响。 这个案例不是关于气候变化是否存在,而是国家需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速度。 Urgenda的核心论点是荷兰的14-17%减排目标在其对公民的照顾责任方面做得不够。
法院利用一系列国内和国际法律来源,发现荷兰对其公民负有照顾其缓解措施的责任。 它说:
......对于Urgenda所代表的利益,包括当前和未来的荷兰国民代表的人来说,损害赔偿的可能性是如此巨大和具体,以至于考虑到其注意义务,国家必须作出足够的贡献,大于其目前的贡献,以防止危险气候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评估了由此编制的气候情景范围 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 得出结论,25从40水平减少2020-1990%是基于气候科学和国际气候政策的发达国家科学证明的标准。
法院表示,通过承诺降低2020 14%25%的目标来推迟缓解措施将导致更高水平的大气二氧化碳,从而导致危险的气候变化风险。 法院还强调,没有合理的经济论据认为XNUMX%目标不在荷兰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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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案件可以在澳大利亚提起吗?
案例突出了与之相似的内容 目前的辩论 关于澳大利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负责任和可接受的减排目标。 鉴于雅培政府迄今为止不愿意这样做 专家建议 在一个适当的目标上,它引出了一个类似的案件法庭是否被带入澳大利亚法院的问题。
荷兰有比澳大利亚更广泛的法律“地位“,这决定哪些人或团体有权就特定问题提起诉讼。 荷兰常设法律明确承认环保团体有权采取行动保护“其他人的一般权利”。
但在澳大利亚,环保团体通常必须对行动主题表现出“特殊利益”,超越一般公众。 这一直是澳大利亚公共利益环境诉讼的绊脚石。
澳大利亚法院也不愿意发现气候变化与个人和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普通法的作用是保护私人权利,不能援引以保护公共权利或环境的观点受到影响。
话虽如此,在澳大利亚迄今为止还没有完全基于侵权行为的气候变化行动,因此法律尚未经过检验。 如果一个群体满足常设测试,那么它可能能够满足侵权行为的要求,特别是证明澳大利亚的温室气体排放与其人民(现在和将来)造成的伤害之间存在充分的因果关系。 如果政府对气候变化行动的不妥协态度继续存在,澳大利亚的法院可能会越来越多地被要求决定诸如荷兰案例中提出的问题。
对澳大利亚有更广泛的法律影响?
虽然荷兰法院的决定是在国内进行的,但它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特别是对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而言。 除了成长 外交压力 澳大利亚要加强对气候变化的行动,首次提出司法证据,迫使发达国家采取认真行动。
根据荷兰法院对一个富裕国家公平合理目标的判决来衡量,这是澳大利亚的现状 5%目标 看起来不够。 鉴于这一决定,聚光灯将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澳大利亚,以证明这一目标的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评委们在国际发展和IPCC的工作上大力支持他们的研究结果。 由于这种情况在全世界更多的国家引起 - 类似的案件将被发现 比利时 和挪威 - 澳大利亚法院更有可能利用类似的国际资源,就政府保护其公民免受伤害所需的医疗水平得出类似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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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这些行动的先例越来越大,我们更有可能看到针对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国际法律诉讼,例如太平洋岛国的人民。
此外,荷兰法院的决定对发达国家来说是一个警示,这些国家有能力做更多的工作来应对气候变化,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采取负责任的行动。
关于作者
凯瑟琳湖,资源,能源和环境法中心研究员, 墨尔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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