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事物每个消费者都应该了解物联网

至少 40%的澳大利亚家庭 现在至少有一个家 “物联网”设备。 这些是连接到互联网的冰箱,百叶窗,锁和其他设备。

虽然物联网(IoT)可能会带来更多的日常生活效率, 我的研究 表明,消费者使用物联网设备面临很多风险,从私人信息披露到人身伤害以及设备本身的问题。

澳大利亚没有针对物联网问题的具体法律,目前的法律旨在保护消费者 差距和不确定性 在处理物联网设备时。

1)你的设备可以监视你(和你的孩子)

许多物联网设备制造商和供应商很少关注客户的隐私。 有些甚至从客户资料中赚钱。

消费电子公司Vizio最近 同意支付 美国监管机构美元2.2万美元,据称未能得到用户的适当同意,跟踪他们的电视观看习惯。


内在自我订阅图形


去年年底,该 挪威消费者委员会发现 一个孩子的玩具娃娃记录了孩子们所说的任何东西,并把这些录音发给一家美国公司。 该公司保留分享和使用这些数据的广泛权利。

2)许多物联网设备容易受到黑客攻击

同一个娃娃是 还发现 有一个安全漏洞,允许陌生人通过玩偶说话和倾听。 像这些安全漏洞可以被利用来在物理和虚拟世界造成损害。

物联网设备最近参与了一些最大的“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 - 洪流与网站的流量,直到他们崩溃。 最近的巨大攻击 互联网公司Dyn 并在 安全研究员布赖恩·克雷布斯 大部分是由被黑客入侵的物联网设备驱动的。

但是被黑客入侵的物联网设备本身也是危险的。 在2015菲亚特克莱斯勒 召回1.4万辆汽车 当安全研究人员证明他们可以远程打入智能汽车的系统,并控制刹车,转向和传输。

3)你的设备从来不是你的,即使你付钱

大多数物联网设备都带有某种形式的嵌入式软件,如果没有它,设备将无法正常工作,有时甚至根本无法正常工作。 此软件通常是许可的,而不是销售的,通过许可协议施加的条件可能会阻碍用户修复,修改或转售他们的设备。

这可能是反竞争的,因为个人用户被有效地“锁定”到一个品牌和一个供应商。

几年来, 美国农民一直在争执 与John Deere等农业机械制造商合作,维护包含嵌入式软件的拖拉机。

农民被批准了 三年免除 到2015的某些版权法。 但是,约翰迪尔正在反击。

10月份,2016公司 颁发了新的许可协议 其中禁止几乎所有的拖拉机软件修改。 这个行为似乎是为了确保所有修理都是由约翰迪尔承包商完成的。

4)你的设备知道你的弱点

物联网设备有可能收集比以前的设备更可靠的个人数据。 这些数据可以用来创建个人资料,给消费者提供令人难以置信的洞察力,甚至可以预测他们的行为。

多年来,我们已经知道嵌入式技术在英国 智能手机可以用来检测 用户情绪,压力水平,性格类型等

但是一些物联网设备可以收集到更亲密和个性化的数据。 这是明显的后 最近的庭外和解 据称无线振动器制造商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收集数据。

可以使用所有这些数据构建的消费者配置文件 我们意志力最低的时候就卖给我们产品。 零售商目前 使用技术 通过商店跟踪消费者并将定制消息发送到手机。 这可能与我们的购买历史和我们的情绪有关。

5)几乎不可能知道自己进入了什么,或者持续多久

许多物联网产品是由软件,硬件和服务组成的复杂混合体,通常由多个供应商提供。 当出现问题时,你的权利是什么,谁最能为你解决这个问题,是很难理解的。

A 最近的调查 Nest恒温器系统显示,如果消费者想了解供应链中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他们需要阅读最少的13不同的合同文件。

即使你了解和信任你的供应商,他们也许并不会永远存在。 而当他们去的时候,对他们产品工作至关重要的服务也可能会消失。

Revolv是一家家庭自动化设备制造商 关闭 该公司被Nest收购之后,这本身就是 被Google收购。 巢拒绝支持Revolv的产品,他们 停止工作 不到两年后才发布。

6)法律可能无法保护你

许多物联网设备将消费者隐私置于危险之中,但“隐私法”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因为“个人信息”的定义是 非常窄。 该法案甚至不适用于许多澳大利亚公司,因为它们没有达到年度营业额达到百万澳元以上的门槛。

消费者和监管机构可能会试图根据“澳大利亚消费者法”中的消费者担保寻求设备供应商。 但是这里也有灰色地带。 我们不知道 例如,当涉及到这些设备中的某些“可接受的质量”时。 是一个连接互联网的水壶,可以很好地煮水,但可以很容易地被黑客攻击,质量可以接受吗?

谨慎行事

消费者面临来自物联网设备,掠夺性数据使用,安全缺陷和设备不再受到支持的重大风险。 同时澳大利亚没有针对这些物联网问题的具体法律。

最新 检讨 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建议将调查”新兴技术“作为优先事项。 在这个项目中,对与物联网设备相关的消费者保护问题进行前瞻性的研究是至关重要的。

谈话与此同时,消费者应该长期考虑物联网设备所面临的风险。 你真的需要吗? 互联网连接的发刷?

关于作者

Kayleen Manwaring,税务学院讲师?商务法, 新南威尔士大学

这篇文章最初发表于 谈话。 阅读 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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