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真的拥有自己的数字财产吗? tommaso79 /存在Shutterstock

微软已经宣布了这一点 将关闭书籍类别 它的数字商店。 虽然其他软件和应用程序仍然可以通过虚拟商店前端,购买者的控制台和设备上获得,但电子书商店的关闭需要客户的电子书库。 通过该服务购买的任何数字图书 - 即使是多年前购买的数字图书 - 在7月2019之后将不再可读。 虽然该公司承诺为所有电子书购买提供全额退款,但这一决定提出了所有权的重要问题。

电子书和数字音乐等数字产品经常被人们看到 将消费者从所有权的负担中解放出来。 一些学者预示着“访问年龄“,所有权对消费者来说不再重要,很快就会变得无关紧要。

近年来,数字领域出现了一系列基于访问的模型。 对于Spotify和Netflix用户而言,拥有电影和音乐已变得不重要,因为这些基于订阅的服务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性和更多的选择。 但是,尽管这些平台显然是服务,而消费者并非所有权的幻想,但对于许多数字商品而言并非如此。 那么我们在多大程度上拥有我们“购买”的数字财产呢?

零碎的所有权

基于访问的消费的普及已经掩盖了一系列消费的增长 零碎的所有权配置 在数字领域。 这些为客户提供了所有权幻觉,同时限制了他们的所有权。 微软和苹果等公司向消费者提供“购买”电子产品等数字产品的选择。 消费者经常做出可以理解的假设,即他们将对他们支付的产品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就像他们对从当地书店购买的实体书籍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一样。

但是,其中许多产品都受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的约束,这些协议规定了更复杂的所有权分配。 这些长期的法律协议是 很少被消费者阅读 当谈到在线产品和服务。 即使他们确实阅读过,他们也不太可能完全理解这些条款。


内在自我订阅图形


购买电子书时,消费者通常会购买不可转让的许可证,以限制方式使用电子书。 例如,他们可能不会被允许在完成阅读后将电子书传递给朋友,因为他们可能会使用实体书。 此外,正如我们在微软的案例中看到的那样,该公司保留在以后撤销访问权的权利。 这些对消费者所有权的限制通常被编码为数字商品本身作为自动执行形式,这意味着公司可以轻松地撤销或修改访问权限。

这不是一次性的。 有许多类似的例子引发了所有权问题。 就在上个月,社交媒体网站MySpace承认 丢失在2016之前上传的所有内容。 归咎于错误的服务器迁移,损失包括消费者创造的多年音乐,照片和视频。

去年,在客户抱怨电影从Apple iTunes消失后,该公司透露,保证继续访问的唯一方法是下载本地副本 - 有些人认为, 违背了流媒体的便利性。 亚马逊成为2009的头条新闻 远程删除George Orwell的1984的“非法上传”副本 从消费者的Kindle电子阅读设备,到消费者的沮丧和愤怒。

所有权的幻想

我的研究 我们发现许多消费者并没有考虑这些可能性,因为他们根据他们以前拥有有形物体的经验来理解他们的数字财产。 如果我们当地的书店关闭,店主就不会敲门要求从我们的货架上移除以前购买的书籍。 因此,我们不会在电子书的背景下预测这种情况。 然而,数字领域对我们的物质财产尚未为我们准备的所有权带来了新的威胁。

消费者需要对数字所有权的限制更加敏感。 他们必须意识到,购买数码产品时,他们在大多数实物上所经历的“完全所有权”不能被视为理所当然。 但是,公司也有责任使这些分散的所有权形式更加透明。

这种限制通常是合乎逻辑的商业原因。 例如,由于数字对象具有无限可重复性 - 它们可以以可忽略的成本快速轻松地复制 - 共享限制是保护分销公司(例如Microsoft或Apple)和媒体制作者(包括作者)利润的一种手段。和电子书的出版商。 但是,这些限制必须在购买时清楚明确地说明,而不是隐藏在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的复杂法律术语中,这些术语被熟悉的“购买”术语所掩盖。谈话

关于作者

Rebecca Mardon,市场营销讲师, 卡迪夫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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