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国家如何利用额外权力制止冠状病毒 在意大利,警察正在部署无人机以确保公民遵守自我隔离规则。 EPA /卢卡·曾纳罗

国家宪法和国际人权条约通常包含允许政府在危机时期暂时中止其义务的条款。 他们可以援引通常被视为侵犯自由的特殊权力。

但是,尽管许多州已针对冠状病毒大流行制定了被称为紧急状态的法律,但并非所有这些国家实际上都已宣布依法紧急状态。 这可能会对他们的公民产生未来的影响。

例如,许多州都在使用紧急权力施加“封锁”。 这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法律用语,但其地位似乎包括诸如新的拘留权力,关闭不必要的生意,限制公众集会和限制人们的活动,监视街道以确保其仍在内部等措施。

这些措施对自由权,结社自由和行动自由产生了严重影响。 例如, 权力 打破和限制聚会的目的是阻止人们传播该病毒,但它们也有可能被用于破坏对民主至关重要的工会,政党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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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不是优先事项,但将来可能会发生。 这就是为什么公民应该意识到其政府曾行使过哪些特殊权力,以及何时将其放弃。

宣布紧急状态

将《欧洲人权公约》(ECHR)用作良好做法的基准很有用,因为有47个国家签署了该文件。 因此,它很好地表明了他们同意什么是可以接受的,什么不是。 15条 《欧洲人权公约》允许各国在“战争时期或其他威胁国家生命的公共紧急情况下”宣布紧急状态。

但是,各国不能随心所欲地应对危机。 只有“在紧急情况下严格要求的范围内”才具有例外的权力。 某些规则,例如禁止酷刑,永远不会被放弃。

到目前为止, 六个ECHR国家 已根据第15条宣布应对大流行病进入紧急状态。 他们是亚美尼亚,爱沙尼亚,格鲁吉亚,拉脱维亚,摩尔多瓦和罗马尼亚。

其他人,像 意大利西班牙,没有使用ECHR机制,而是根据其宪法规定宣布了紧急状态。 例如,意大利宪法仅允许政府宣布紧急情况,但须经立法机关审查。

可能是这些国家认为自己的宪法比欧洲人权法院提供了更好的权利保护,这些更高的保护需要脱离。 否则,他们可能会认为有必要规避其宪法中的普通决策程序,从而阻止他们迅速采取行动应对这种紧急情况。

英国同时,引入了政客所说的“紧急权力”,但没有宣布紧急状态。 政府说服议会通过 冗长的立法 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提供额外的动力。

这表明,一个国家是否应该根据《欧洲人权公约》宣布紧急状态,或者它是否可以单枪匹马就存在一些困惑。 一些 MEP说 欧洲人权法院的克减发出了关于国家对人权的承诺的“错误信号”。 这是因为人权记录较差的国家(例如土耳其)经常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这可能是为什么西班牙,意大利和英国等国家采用不同的路线并完全依赖其宪法规定的主要原因。

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不通过欧洲人权法院宣布紧急状态,可能会使这些国家对它们自己签署的国际条约不承担任何责任。

官方宣布紧急状态允许在特殊情况下行使特殊权力,这意味着该机制还应防止在紧急情况下颁布此类权力。 “正常”时间。 如果未宣布紧急状态,则失去了特殊权力的这种“隔离作用”。 取而代之的是,各国可以假装其所采取的特殊措施与正常的法律框架完全兼容。

欧洲人权法院要确定是否需要紧急状态来授权ECHR规定的紧急大流行权还需要一段时间。 到那时,危机有望结束。 但是,应急权力具有令人担忧的趋势。 成为永久.

不需要多大的想象力就能看到限制公众集会控制大流行的权力可以用于其他目的。 我们已经看到一些欧洲国家为应对这种流行病而担心的事态发展。 匈牙利 目前正在考虑一项紧急法案,该法案将允许其总统维克多·奥本(Victor Orban)通过法令进行裁决,没有截止日期。

相比之下,西班牙的紧急状态会在30天后失效,但可以将其延长30天。 英国政府的额外权力必须在六个月后由议会恢复,并在两年后全部失效。

但是,紧急立法的时限在实际工作中声誉不佳。 最好的说明就是 美国爱国者法案 该法律于11年2001月31日之后不久颁布。尽管该法律原定于2005年XNUMX月XNUMX日到期,但该法律中许多最具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最佳做法是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15条宣布紧急状态,并明确承认这些措施的不良和临时性质。 它确保其他州和国际人权组织可以监视甚至监管权力的执行方式。

紧急权力在结束罗马共和国和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的崛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应始终提防它们。 宣布紧急状态具有定义例外权限的边界的有用效果,以便可以进行检查。谈话

关于作者

法律高级讲师艾伦·格林(Alan Greene), 伯明翰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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